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朱萨耶夫·古邦说,吉尔吉斯共和国是当年“丝绸之路”穿越的地方,《史记》中记载了“吉尔吉斯”这个名字。从那时开始,两国之间就开始了贸易交往
吉尔吉斯共和国是历史上连通欧亚的“丝绸之路”穿越的地方,今天,中吉经贸合作已从边贸扩展到内地。许多中国企业对与吉合作很感兴趣,为使中国企业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有更多的了解,《新财经》记者对吉尔吉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商务参赞朱萨耶夫·古邦先生进行了专访。
限外法令并非因“莫斯科”
《新财经》:自俄罗斯实施限制外籍商人的法令后,贵国也出台了类似法令。请问,目前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贵国政策走向会怎样?
朱萨耶夫·古邦:俄罗斯实行限制外国商人经营活动的法令后,独联体的许多国家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克兰、吉尔吉斯共和国也推出了类似法令。2007年1月12日,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发表了“关于对在吉从事批发、零售贸易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实行配额限制”的法令。这个法令出台后,在吉尔吉斯的经济学家和企业家中进行了广泛的讨论。2月17日,国家移民和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与在我国的中国商人协会代表进行了会晤,就该法令的情况做了解释。委员会的领导认为,该法令并不是为了有意限制为吉尔吉斯经济作出贡献的外国商人的经营活动。3月5日,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国家领导层在充分研究了法令实施的条件后,决定将该法令暂缓到2008年1月1日执行。
必须强调的是,执行这一法令的前提是首先要使吉国内经济和国际贸易规范。每个主权国家都有保护本国国民和企业家利益的法令,并不仅仅只是独联体国家。不能简单和庸俗地将这个问题看成“莫斯科打个喷嚏,比什凯克就感冒”。
实际上,俄罗斯实施这项法令后,将有10万在俄务工的吉尔吉斯公民要回到吉尔吉斯共和国,这会给吉带来就业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实行类似法令完全不是简单地效仿俄罗斯,而是为了解决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和安置就业问题。换句话说,实施这个法令要经过充分的准备和深思熟虑,使其既不损害外国商人的利益,也不损害本国企业家的利益。
《新财经》:能否说明一下,将来法令实施后,在贵国的中国商人怎样做,才能继续从事正常贸易?
朱萨耶夫·古邦:如果这个法令实施的话,对两国间的商贸合作肯定有不太好的影响。吉中两国在十五年的经贸合作中形成了很密切的关系,这种经贸活动为吉尔吉斯共和国的经济作出了很大贡献。我国的市场大部分是由中国制造的商品来支撑,也由此带来了周边国家到我国采购,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这些都得益于吉中两国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