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标题为《宗庆后后悔了》的新闻报道,犹如一颗深水炸弹,让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矛盾开了锅。宗庆后对于这篇报道可谓耿耿于怀,他在采访中对记者表示,“如果没有那篇文章,也许我们会在谈判的框架中继续。没准现在这个矛盾早已解决了。”
报道的核心事件是:达能提出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强行收购娃哈哈旗下所有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理由是:在最初合资39家公司时,合资协议规定了“娃哈哈”这一品牌只能归合资企业所有,其他企业不得使用。
这让娃哈哈的创办者及掌门人宗庆后十分忧心,也十分恼火,直呼:“我们陷入了它(达能)精心布置的圈套。”
所谓“圈套”得从十年前双方开始合作说起。
1996年,准备奋战全国市场的娃哈哈集团在上市未果的情况下,四处寻觅资金,最后相中了进入中国已有十年历史的法国达能集团。达能通过与香港百富勤合资成立外资企业,收购了娃哈哈集团旗下39家公司的51%股份。亚洲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百富勤在境外将股权卖给了达能,使达能跃升到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
合作时,双方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约定。让宗庆后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合同中一项看似不经意的条款,致使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动。条款的内容是:“中方将来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给娃哈哈与其合营企业的董事会进行考虑……”“这一条款简单说,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经过达能同意或者与其合资。”宗庆后事后才意识到这一条款的威慑力。而在当时,如果不是无意间忽略,那就是对于后果严重估计不足。
1999年前后,由娃哈哈职工集资持股,宗庆后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这些企业也在生产娃哈哈品牌的产品。这正是达能提出强行并购的根源。
达能突然提出强行收购,宗庆后不服,他认为,这是达能故意使出的伎俩。因为这些产品生产和销售,达能不可能不知道,之所以一直没有反应,直到现在提出吞并,这是外资并购国内行业领先品牌的惯用手法。
对于娃哈哈商标的归属,宗庆后态度一直强硬。他曾对媒体表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实际上是一个变相的商标转让合同,“我们是商标所有权人,使用商标为什么要你同意?我认为(这一条)必须要修改。”并表示:“最坏的打算,我们也可以另打个牌子。你39家企业控股,让你去管理,如果管理亏损,可以终止合作,商标又回来了。”
回顾这一年来的风风雨雨,宗庆后深切地感受到了“51%”的力量。他说:“这次纠纷之前,都是我说了算,尽管我控股49%,没有感觉到达能这个51%的力量。纠纷出来之后,才感觉到51%的问题来。这确实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以后法制观念一定要增强”。“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还是要靠自己。当年借合资换资金、换管理、换技术的愿望都落空了,还是要像老祖宗说的,订好规则,先小人后君子。”谈及往事,宗庆后颇有些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