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安居要求宏耐地板承诺2006年达到800万元的销售额,同时保证百安居27.33%的利润。”更让李卫愤愤不平的是,“百安居没有兑现承诺的全国铺货,甚至到8月份才进驻其一半店面,销售额自然会受到影响。而且8月份进驻的店面,却要我们给付一年的进店费。”
进店难,回款慢,进店费超额给付……种种问题让李卫感觉到,如果协议形式不变,合作将无法继续下去。
为了更改协议,2007年初,宏耐地板向百安居以邮件形式连续发送函件,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发送的对象也由采购部扩大到总裁办等好几个部门。
“2007年4月,我们发送了最后一封函,明确表示,如果百安居再不回应,宏耐地板就在4月28日停止安装。”
终于,百安居有了反应。据李卫回忆,百安居的态度很强硬。“百安居的高级采购问我们想不想做了,不想做就算了。想要钱,就这态度更没戏。停止安装,损失会更大。不行就打官司吧。”话虽如此,这个高级采购还是答应回去协商一下,但直到“五·一”后,宏耐地板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最终,宏耐地板决定停止向百安居供货,准备起诉。
说公道 债权人反成债务人
出于慎重,李卫将宏耐地板和百安居的合同拿给律师看,结果让李卫大吃一惊,比他预想的还要严重。
“律师认为这个合同是个陷阱。合同里面,百安居享有很多权利,规定的义务只有几条。人家不给你结款是正常的,你不给供货是不行的。否则,供应商不仅要赔偿百安居的损失,还得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律师最后补充的一句话让李卫印象深刻,“按照这个合同,不是你的钱能否要得回来,而是你可能还要倒贴多少钱。”
律师的话果然应验。在宏耐地板发出律师函之后,百安居以电话形式通知宏耐地板到上海对账。
“当我们到上海百安居总部对账的时候,才发现宏耐地板不光拿不到剩余的欠款,还欠百安居20万元。”说到这里,李卫笑了,笑得很无奈。
“欠款的名目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广告返利6万元,广告支持257200元,毛利补偿40899元,毛利保证调整38445元,家装中心返利174702元。上述累计扣款高达939744元。前四项是在协议里没有的,第五项家装返利大大超出了宏耐公司理应承担的数额。”记者注意到,百安居给宏耐地板的单子上并没有宏耐地板一方的签字。债权人一下子变成了债务人,这是李卫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即便雅迪尔已是前车之鉴。
要账结果反欠款,多余费用来自哪里?百安居上海公关部经理徐征峰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百安居在收到供应商货品后,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的财务结算方式,结款时,百安居需先扣除供应商应支付款项。这些扣款的发生、执行都严格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每年,百安居都与供应商在互利、公开、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签订当年的采购合同。百安居对供应商收取的费用和所扣款项都是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