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贷“断供”事件接二连三发生,是消费者真的还不起房贷,还是“炒房者”别有用心
近期,深圳住房贷款“断供”事件让国内媒体炒得十分火热,深圳银行监管部门不得不出来澄清,说“断供”只是个别现象,根本不存在“断供潮”。在全国,深圳房价下跌最甚,在这里都没有出现“断供潮”现象,那么,在其他城市就不可能出现“断供潮”。可是,有人却在呼吁,全国出现“断供潮”,政府不出来“救市”,房地产市场将面临大问题。用并不存在的事实作为呼吁政府“救市”的依据,是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
“断供”风险有多大
从这次“断供”事件来看,断供问题为什么能在短期内引起国内各类媒体的密切关注?其问题的根本点在于,国内房价刚开始向理性回归的时候,无论是购房居住的人还是投资房地产的人,大家都在关注,房价真的下跌,有没有一种规避风险的办法。如果用“断供”方式能把个人购买住房的风险降到最小程度,也不失为一种可选择的办法。特别是那些炒房者更是这样想。因此,“断供”问题自然会吸引按揭买房人的密切关注。
当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出现调整时,居民对房地产价格预期会出现巨大逆转,使得大量居民没有意愿再进入房地产市场。另外,过高的房价早就把国内80%以上的居民抛离在房地产市场之外,从而使房地产市场销售迅速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想维持暴利不愿意调整价格,开发商自然会寻找或制造一些概念,要求政府改变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政策。而“断供”现象的出现则正好成为开发商借题发挥的机会(更公平地说,“断供”事件的发生更可能是炒房者的杰作)。在开发商看来,既然全国都出现了“断供潮”,政府应该尽快改变现行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尽快化解“断供”出现的问题。把“断供”事件炒得越大,政府改变现行房地产政策的几率就越高。但事实上,“断供”现象根本不存在。
我认为,“断供”事件应该是一次全国性房地产知识普及过程和房地产信息交流的过程。通过对房地产知识的普及,可以让广大民众知道什么是“断供”,以及个人“断供”行为的后果。同时,还可以让房地产市场的许多谎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比如“房价下跌银行先死”的言论)。
目前,中国还没有《个人破产法》,即使房价迅速下跌,银行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不会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夸张。在中国,个人按揭贷款对银行的负债是无限责任(而美国有专门法律规定,住房按揭贷款债务责任是有限的,只要把房子交给银行其债务就终止),个人住房财产不及贷款债务的,可以用其他个人财产相抵;现在还不起可以将来还,自己还不起可以延续到财产继承人来还。有这样的无限还款责任,商业银行还怕“断供”吗?但是,有一个问题也是不可回避的,如果商业银行对按揭贷款的资格审查不是很严格,贷款人同样可能以此理由要求银行减免其债务负担,但这种要求在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