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先生看对了病开错了药
茅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批判剩余价值学说和主张财产权保护,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没有必要自己跑到有中国特色的贫富之争的语言陷阱里去。
中国的现实,一方面是穷人的利益总是受到漠视和侵犯,另一方面是劳工被宪法和教科书供在神坛上,前者成为后者的社会心理基础。剩余价值学说被政策和法律放弃的同时,反而获得了远较过去庞大的群众基础,社会上弥漫着强烈的仇富情绪(这跟“羡富”并不矛盾,嫉妒是仇恨的重要根源);这种仇富情绪又被政府及其官员巧妙地利用,一方面加强行政垄断和增加税收,一方面收拾那些不听政府话或对官员不恭敬的企业家。这样的现实,既要求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领域为企业家的价值辩护,也要求知识分子在法律和政策领域为劳工或穷人的利益游说。茅先生提出“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正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这一复杂而残酷现实的反应。不过,在我看来,茅先生看对了病,却开错了药。
茅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批判剩余价值学说和主张财产权保护,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没有必要自己跑到有中国特色的贫富之争的语言陷阱里去。茅先生痛感“许多人为富人做事,为穷人说话;很少人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于是“反其道而行之”。但是,针锋相对在对方已经布阵的情况下,常不免落入对方的圈套,旁敲侧击反而可能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把自己对自由企业制度和财产权的辩护归结为“替富人说话”,反而使得“替穷人说话”成为那些给政府和富人办事的人的专利。茅先生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文章中说,“我也赞成为穷人说话,他们的权利也需要保护。”但他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并未对自己的观点提出修正,反而在“挨骂”后觉得十分委屈。
知识分子怎样为穷人效力
既然穷人的利益总是受到漠视和侵犯,那么,当然应当有人在立法、决策及其执行过程中替穷人说话。
茅先生作为知识分子,说话(包括写作)正是其“做事”的表现形式。他既然立志“为穷人办事”,怎么能不为穷人说话呢?事实上,茅先生经常为穷人说话,比如他就为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和建设廉租房大声疾呼过。茅先生既不掌握政府权力,又不像李嘉诚那样富甲一方,如果不以“说话”这种特定方式为穷人办事,他能给穷人带来多大帮助呢?我看,与他作为公共知识分子为自由市场经济和财产权辩护的作用相比,他“为穷人办事”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茅先生已经退休,他还可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勉强在“替富人说话”的同时尽自己微薄之力“为穷人办事”。但像我这样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虽然总体上认同茅先生的理念,又怎么能像茅先生一样不计报酬地“为穷人办事”呢?我必须给政府或富人办事挣一份工资,而工作之外的时间则主要用来做家务、带孩子,我没法因为“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是一定不错的”,就响应茅先生的呼吁“勇敢地去做”,除非为几乎没有什么个人财产的老父和女儿做事也可以算做为穷人办事。我能够为穷人效力的方式,唯有“说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