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首年账面亏损为39亿元。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的解释是:“账面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内会计准则保单取得成本不能递延,需在当期摊销。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核算,则盈利6亿~8亿元。”
那么,交强险到底存在暴利?还是巨亏?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专家认为,上一年度公布的交强险投保率约为38%,这个数据显然不可信。交强险既然是法定强制性险种,按照公安部门对机动车的严格管理不大可能使“漏网”比例高达62%。这就意味着交强险实际保费收入可能远不止507亿元,那么,保监会在如此靠不住的数据基础上得出的任何亏损或盈利结果,都将是不可信的。
连日来,记者为求证交强险“暴利说”曾多次致电保监会,但始终未能找到相关人士、获得任何消息,这也使原本疑窦重重的“交强险暴利”说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新版交强险的遗憾 拉大医疗、死亡伤残差距 交强险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为11万元,医疗保险金额为1万元,再次拉大了死亡伤残保险金与医疗保险金的差距,有可能导致个别机动车方做出“撞死比撞伤好”的逆向选择。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为何不取消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使交强险既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查勘、理算成本,又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100元范围内的有责车损失赔偿责任。这是交强险的一个制度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