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是通关优惠待遇,它所考察的是整个货物供应链上的所有合作方。在未来的进出口贸易中,如果没有AEO资格,不仅可能增加通关的时间和花费,还可能会被你的贸易伙伴所抛开
一份欧盟即将实施海关新政策的邮件,正由中远洋等
几家著名中国企业的欧洲总部发给其国内老总。邮件的内容是:2008年1月1日起,欧盟海关将实行“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以下简称AEO),对于货物广泛流通于欧洲的中国企业来说,AEO制度将对其产生重要影响。
AEO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的最核心内容之一。中国海关答复记者的电子回函亦称:中国海关正在进行《标准框架》部分条款的国内法转化工作,并且,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年底有望正式启动。
欧盟税务和海关同盟总司官员向记者介绍,AEO不仅适用于进出口商及生产厂商,也适用于其他的商业实体,如物流服务商、口岸和机场、仓库保管商以及运输商,等等,它们都可以申请成为AEO。
“AEO将整个货物供应链都装了进去,实施起来会限制一大批中国生产企业。但从长远来看,对于品牌企业和规范操作的企业是一件好事情。”中远洋比利时首席代表谢鑫表示。
获得AEO资格可以提高通关效率
AEO(经认证的经营者)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企业获得AEO资格,可以走绿色通关,快速通关。如果没有AEO资格,企业就得耐心等待通关,检验程序极为烦琐。这有可能造成货物延期交付,从而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获得AEO资格,通关时可以减少对货物的检控和文件检控;即使在受控的情况下,AEO资格享有者也会得到优先处理;还可以减少货物抵达前信息和行前信息检控,从而节约时间和花费。”欧洲隆路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海关事务的律师孔娴说。
AEO将适用于欧盟各个成员国的海关部门。申请欧盟的AEO资格,必须达到几个必要条件:申请者不得受制于经济刑事处罚;必须设立在欧盟境内;良好的海关合规记录(过去三年);证明拥有对于贸易运输信息的自动管理体系;证明良好的财政状况(过去三年);充分的安全/安检标准,等等。
与以往海关法规不同的是,AEO不仅考察企业自身的情况,也会考察整个供应链条上所有的合作方是否也合格。
孔娴表示,“我们的一些中国客户对此感兴趣,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达到AEO的标准。”中国企业申请欧盟AEO的短板主要在于:大多数中国企业只是在欧洲找个贸易伙伴,并没有在当地设立商业机构;许多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一整套管理体系,还没能跟上国际水平;海关的违规记录。有的中国企业往往不太注意欧盟海关的诸多规定,不知不觉中就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