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新版交强险仍留下了一个巨大隐患,那就是公众知情权的继续被冷冻。迄今为止,民众对交强险的许多质疑都未能得到合理答复,其知情权仍在被束之高阁。交强险基础保险费是如何测算得出的?责任限额以及保费调整的理由和依据分别是什么?等等问题,都还以问号的形式存在着。对于公众而言,新版交强险的“让利”行动不是质疑的结束,而是另一个开始。
由交强险引出的论战成为2007年最值得怀念的一景,无疑,在2008年质疑声仍将继续。交强险为何总是令民众不满,其乱源在哪里?有律师指出:2006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该条例并未立即对人们最关心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作出规定,而是再次授权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同年6月19日,保监会批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意该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明确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分项限额标准和赔偿项目。
原来,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出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作为一个利益攸关的主体,它制定出来的游戏规则能对自己不利吗?即使这些规则重新进行了修改,也只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整容手术而已。按照鲁迅的表述习惯:“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新版交强险在民众的质疑声中能够走多远,无论对于保监会、保险公司还是普通民众,仍是一个未知数。
交强险大事记
2006年7月1日 交强险正式实施
2007年11月30日 保监会公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新方案
2007年12月14日 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对交强险费率方案进行调整
2008年1月11日 保监会公布新方案 2008年2月1日 新版交强险正式实施
时寒冰 中国传媒人联盟特约观察员、 上海证券报评论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