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地方可以开展
2007年12月21日,浙江省环保局印发《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浙江省各市区在2008年底以前选择1个以上县(市、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项试点。
除了浙江本省,其他地方似乎也有动静。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助理曹艳告诉记者,自中心成立以来,已经接待了近三十家地方考察团。记者采访当日,碰到长沙市考察团,一行近十人。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对记者表示,长沙有一些设想,但还没有具体开展这项工作的时间表。
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重庆还没有建立自己的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早在几年前,就有环保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推进排污权交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重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酝酿推进相关工作。但这涉及到财税制度、环保监管等一系列改革,是一个摸索和尝试的过程。他同时表示,嘉兴的做法,目前在全国范围推广,难度比较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周凤起对记者表示:这是目前发达国家为控制排污总量,广泛采取的一种市场化运作方式,实际上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机制,将减排的成本控制在最低。
此外,专家提醒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不得不防。
上海美国商会环境分会主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个人认为,有效实施排污权交易系统所需的机制,在中国仍然是缺位的。排污权交易系统的有效实施,需要对现存排放量水平的准确评测,合理透明设置排放量上限的方法途径,对排放水平持续不断的监测,有效的监管和执行系统,规范排污权交易的配套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目前尚不具备行使排污权交易,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水平的条件。”
在企业层面,记者发现除了江浙一带,其他地方的企业对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知之甚少。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了解此事为数不多的一家企业。中晟公司表示,此举意味着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已探索多年的排污权交易开始向制度化、规模化迈进。他同时表示,中晟及旗下企业现有的业务,尚未直接涉及排污权交易。“但我们在未来两年内,是肯定要涉足清洁能源项目的,那时候,一个合法的排污权交易中心对我们将非常重要。”据他了解,北京目前尚未成立正式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江苏,另一种模式
沈跃平所提到的江苏,指的是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有偿使用的试点。这是国家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由国家环保总局、财政部联合推进。据悉,财政部准备每年拿出1800万元,连续三年,建立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