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俄罗斯“中国年”到来之前,俄罗斯政府颁布了《零售市场工作组织法》。该法令带着排外色彩,不仅让俄罗斯当地的零售市场经济自乱阵脚,而且必然对中俄经贸关系构成威胁
俄罗斯颁布零售业排外法令
2006年11月,俄罗斯政府突然发布一道出人意料的命令,规定:从2007年1月15日起,禁止外国人在俄罗斯境内从事酒类(包括啤酒)、医药类商品的零售。2007年1月15日至4月1日,在露天市场和商亭从事零售贸易的务工者中,外国公民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从4月1日起,全面禁止外国公民在俄罗斯从事商品零售贸易。
同年12月22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审议通过了《零售市场工作组织法》,从法律上对俄罗斯政府的命令予以确认。同时规定,在今后的俄罗斯商品零售市场上,本国生产者的摊位应当至少占有20%的份额,食品市场上至少占50%的份额。
建议我国企业和商人
转变在俄经营方式规范个体华商的贸易行为,提高贸易行为的档次,逐渐以公司注册法人的身份取代以往的个体自然人身份,采取委托俄罗斯人经营,雇用俄罗斯人零售等方式,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型。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对俄罗斯民众的亲和力,适当考虑商务活动本土化,合理雇佣俄罗斯职员,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有可能在俄罗斯长盛不衰。
改变固有对俄罗斯市场的看法。随着国民经济连年快速增长,俄罗斯人均GDP已从1999年的1700多美元增加到目前的8000多美元。俄罗斯的市场状况,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档次均已发生很大变化,要认真研究俄罗斯市场,合理安排对俄出口的商品结构。
充分利用2007年俄罗斯举办“中国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推介优秀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商品,让俄罗斯民众了解21世纪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商品。
俄罗斯《零售市场工作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并非没有先兆。早在2006年10月1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就公开督促政府部门采取措施,整顿各商品市场秩序,保护俄罗斯公民权益。2006年11月17日,他在会见“统一俄罗斯”党代表时说,俄罗斯在吸引外国劳动力时应首先考虑本国公民的利益,切实把外国务工者吸引到本国劳动力短缺的领域。普京强调,必须以法律形式规定零售市场统一运作规则。俄罗斯政府的相关政策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俄罗斯政府出台上述法令有两个直接目的:一是整顿商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组织行为;二是保护本国劳动者利益,确保本国劳动者在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广泛就业,限制低技能的外国劳动者在俄就业。
一石激起千层浪
由于事发突然,又涉及到多方切身利益,上述法令一经颁布,立即在俄罗斯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叫好声、质疑声和反对声此起彼伏。叫好者认为,此举切实保护了俄罗斯公民的权益,维护了俄罗斯国家的利益,有利于规范商品市场。质疑者抱怨,此举将给俄罗斯零售市场造成严重打击,俄罗斯消费者,特别是低端消费者的利益将受到极大损害。反对者认为,这是民族利己主义的表现,是政府对近年来俄罗斯社会日益增强的排外思潮的妥协和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