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制是抑制还是恶化通胀
在这个通胀压力巨大的“非常时期”,伸出强劲的“有形之手”进行干预,被提上政府议事日程。
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对粮食、肉类、牛奶、鸡蛋和液化石油气等民生必需品实行价格限制。
“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还存在各种缺陷,这就需要政府对价格进行适度管理和一定程度的管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温桂芳认为,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是纠正市场失灵的重要途径。
“临时价格干预并非可有可无。”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刘树杰也认为,尽管临时价格干预属于特定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一种辅助性措施,但它确实能缓解通胀恐慌情绪。“就如同感冒病人吃退烧药一样,退烧药并不能杀死或抑制感冒病毒,但它可减少因高烧而引致的其他并发症。”
“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非只有中国。”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坦言,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就曾对130多个品种进行干预,韩国也这么做过。
“价格干预能起到短期稳定人心的作用,但不会改变消费者的通胀预期。”美国银行大中华区经济研究与策略主管汪涛则表示,在通胀预期下,对于一些超出成本上升的“搭便车”涨价行为,解决的方法主要还应依靠市场价格的自动调整,如果供应旺盛,涨价会自动受到抑制。
“干预价格损害了老百姓。”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李华芳认为,干预价格固然短期内迎合了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但却损害了作为生产者的老百姓。企业原本可能趁年关时的消费需求旺盛通过提价获益,然后将利益部分返回给职工,但政府的价格管制使得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
与此同时,在遭遇价格管制的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减少供应、或者不供应产品来变相提高商品的价格,其后果显然又被转嫁到了消费者头上。更为重要的是,即便是临时的政府干预价格,也是对改革开放后辛苦营造的市场经济局面的破坏。
“价格管制实际上是掩盖了矛盾。” 经济学博士傅勇指出,既然在价格管制期,消费需求不可能明显下降,那么,政策着力点就应该放在扩大供应上。否则,价格管制很难成为临时性举措,因为,在压低价格导致的短缺局面下,一旦解除管制,就会出现物价的“报复性”反弹。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也坚持,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根源在于人民币发行太多,用管制商品的价格来治理通货膨胀,是南辕北辙,不可能有效。茅于轼曾以非洲的津巴布韦为例,说明价格管制无助于缓解通货膨胀。津巴布韦最近两年通货膨胀严重,最后总统下命令,一切物价统统减半。老百姓热烈拥护减价政策,纷纷走上街头帮助政府检查商店的标价。但结果事与愿违,商店经营亏损,纷纷关门大吉,造成经济萧条,失业增加,最终局势几乎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