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被封杀了!”这是记者找 到董保华时,他说的第一句话。
董教授特有的学者式幽默,使我们的谈话一开始就进入了轻松的氛围。
《新财经》: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您是第一个喊“狼来了”的人。为什么?
董保华:《劳动合同法》是2007年3月20日公布的,我3月22日就发表了一篇长文,阐述自己对这部法的不同观点。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在为难谁,提示众人要注意福音中的杂音——我就是那个所谓的“杂音”。
我很早就说过,《劳动合同法》会导致三波裁员潮,第一波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第二波是原有合同到期的时候。现在,这两波裁员潮都已经发生了。第三波应该是在要转成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时候。我希望第三波能够避免,但愿是我说错了。
《新财经》:可以感觉出,您对《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有不同意见,您认为它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董保华:脱离实际。制定这部法的人完全不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一部法的制定,不能仅凭内心的善意,必须要有实践。任何法律法规的设立都是一柄“双刃剑”。
我认为,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不仅要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考虑,还要从劳资关系的稳定,以及由此给国家未来工业布局可能造成的影响上来考虑。
更何况其中还有部门利益。好比说厨师烧了一桌菜,这菜好吃不好吃,要真正吃菜的人来评定。
《新财经》:您这个“双刃剑”的理论我也听说过,好像遭到了很多专家的反对?
董保华:是。有人出来批评我,说这是专家误导。说我混淆“铁饭碗”的概念。澄清说,《劳动合同法》不是铁饭碗,让我说成了铁饭碗。我只能说,是不是“铁饭碗”的概念不重要,但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不是按照“铁饭碗”制定的?
我给你讲一个情况,在《劳动合同法》二读稿的时候,我就送过去一个书面材料,说这部法有可能导致“铁饭碗”,我一直认为中国不要搞“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我说了这话以后,8月19日,此次法案的起草牵头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到上海来参加一个活动,在讲话时说到一个概念,“重拾铁饭碗”。当时下面坐着500多人,此言一出,引起一片嘘声。但是,事过不久,他改口了,说没有说过这话,这是专家误导。他赞成一条船理论——当泰坦尼克号沉船的时候,应该先救老弱病残,死的应该是船长。他说不能把老弱病残打下水去,说这是人类的伦理道德。从伦理道德上说,老弱病残是不能被打下去,但不应该由企业背着,这应该是国家的责任。国家收的税干什么去了?
我说的所谓“铁饭碗”就是两层意思,第一,国家把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企业。第二,这种转嫁给使企业背负了很多“老弱病残”,会导致企业用工不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