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规划,天津滨海新区被明确定义为中国 经济增长第三极。屈指算来,《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整整一年了。
从表面上看,滨海新区并没有立即出现“渔村变都市”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四处开工的热闹场面。与过去实行经济特区、沿海开放相比,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确实有很大的不同。
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更多的是要依靠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用新思路破解发展过程中的难题,用新举措拓展各个领域内的创新和发展。这也是中央给予天津滨海新区全国综合改革试验区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唯其如此,天津一直在苦练“内功”。开发开放,天赐良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经过审慎论证的《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经批复后,天津——这艘巨轮就将扬帆起航。
引言:天津起航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中,涵盖了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诸多方面的金融改革创新是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6年9月,距中国金融业加入世贸组织的五年过渡期结束还有三个月,滨海新区连续召开了三个有关金融改革的会议。“建设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参与经济全球化”成为三大会议的宗旨。
2006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天津滨海新区七项外汇管理改革政策,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2006年11月,天津市政府将有关在天津设立全国性柜台交易中心的申请呈报国务院。
2006年12月,滨海新区首家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开全国港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先河。
2006年12月,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挂牌。
在近期召开的天津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市长戴相龙表示,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已迈出坚实一步,未来改革重心在四方面——继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开展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主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开始进行。
从上面的时间表可以看出,作为新时期我国推行自主创新战略的“桥头堡”和“试验田”,天津滨海新区2270平方公里土地在中国的辽阔经济版图上,已勾勒出自己颇具魅力的雏形。
“十一五”开始,中央政府扶持天津滨海冲击“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的一系列动作引起了海内外关注。
一些观察家认为,伴随天津重振“北方金融中心”的历史嬗变,中国金融改革的大幕将在这里徐徐开启。国家在经济、财政、金融诸方面所给予的具有先行试点意义的政策倾斜,为滨海新区这艘巨轮的起航提供了动力,人们对此次航程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