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遭遇这样的问题,根源在于这些企业在国内采用的会计和税收制度与国外不同,企业治理结构透明度不高,以及境外人士对中国市场的误解和偏见等。由此导致的折价因素,使国内在境外上市的企业不得不支付价值被低估造成的损失。
这对于一些传统行业的公司尤其明显。以中国石化为例,2000 年在香港上市时,每股发行价仅1.61元,以1999年每股净资产计算的发行市净率只有1.26倍;而2001年在国内上市时,以2000年每股净资产计算的发行市净率高达2.97倍,是境外发行的2.35倍。境外上市折价多达60%以上。
即使对于新兴的互联网和IT企业,因国内经营模式可能与海外完全不同,在市场无法理解这样的差异时,企业公开上市的价值也被大打折扣。
企业成功上市之后,市场折价因素仍然存在。在美国,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证券分析师的意见对于股价走势影响很大,以当地市场的上市公司整体情况作为国内上市公司的考量参照,很多指标都不会令投资者满意,企业上市后股价跌破发行价,以及被收购或被摘牌的风险都大大增加。
在纳斯达克上市,中途的淘汰率甚至高达50%。大约50%的上市公司在上市一年后回落到上市初期的股价,大约70%的公司股票在上市的第二年跌破发行价,其中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第三年因公司破产清盘而离场。在纳斯达克OTCBB上市的70 多家中国企业,90% 以上变成了垃圾股。截至今年6 月底,股价在3 美元以上的只有7 家,股价长期在1 美元以下的有约50 家。它们几乎全部失去了再融资能力。
上市及其维护费用高昂
企业上市需要支付不小的费用,包括第一次上市(IPO)的融资成本和每年的维护费用。选择不同的上市地点和板块,费用是不同的。比如,在国内的中小企业板上市,IPO的成本大约是6%~8%,在境外IPO的成本约为10%~20%。如果某企业IPO融资1亿元,那么,第一次上市最少也要花费六七百万元。此外,每年还要支付巨额的年度维护费用。这对中小企业而言,无异于是一种经营负担。
对海外上市企业而言,不了解海外市场的监管制度也可能在无意之中造成很大损失。国内企业多数不熟悉海外资本市场游戏规则,企业自身治理结构不完善。据统计,近年来在纽约上市的香港和内地公司受到过集体诉讼的比例已经占到11.5%,而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这一比例更是高达17.2%。企业莫名其妙地被拖入法律纠纷之中,损失的不仅仅是诉讼费和赔偿金,企业声誉也大受影响。
美国出台《萨班斯法案》后,上市公司每年维护费用不会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东莞某从事电子产品制造的台资企业在美国上市第一年,就因维持费用太高而主动放弃上报年报,后被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