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皮海洲评价是,在内地股市,基金与券商基本上都能够享受到政策的庇护。管理层出台一些重大政策前,往往都会事先与基金和券商沟通,让其事先领会管理层的政策意图。这样基金与券商在投资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而他们在海外的投资享受不到这种庇护,碰壁不可避免。
就海外投资范围来看,目前的QDII还被局限在一定市场范围内,这既是管理层对海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同时也限制了QDII的灵活性。
香港某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现在除了香港资本市场外,俄罗斯、巴西、印度等市场也是可以长期关注的对象。QDII扩容后,内地资本也仅仅能在香港联交所等成熟市场参与角逐。目前内地的QDII离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资金配置还相差甚远。不过,QDII的全面铺开对内地资本市场而言,有着很重要的战略意义。内地的外汇管制逐渐放开,内地将来肯定会有自己的对冲基金。”
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内地市场投资,允许境内机构投资海外,是内地资本市场日趋开放和国际化的体现。对内地资本而言,走出去参与国际资本的博弈是个极大的挑战。这条路迟早要走,且任重道远。
QDII的产品扩容
从《办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基金、集合计划可投资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等,以及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另外,还可以利用融资,投资金融衍生品,但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