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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和谐”说
作者:新财经编辑部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3月15日   

  市场环境优劣影响的不仅仅是消费者,还是整个中国经济据国家统计局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GDP为209407亿元人民币,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加快0.3个百分点。

  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大好,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可以说,消费者权益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的步调并不十分协调。在“3.15”到来之前,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投诉日渐增多,维权话题再度升温。

“上帝”依然是弱势群体
  消费者是商品流通的终端环节,也是商品和服务优劣的最终检验者,更是商家的衣食父母,本应是个强势群体。但从实际情况看,消费者不但没有成为市场主宰,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弱势群体,缺乏消费话语权。都说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就是“上帝”,但遗憾的是,当“上帝”权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被忽略的往往是“上帝”。

  由于维权成本太大,很多消费者在利益受到侵害时不得不选择沉默,能够真正走完漫漫维权路的仍然是少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选择容忍,而不是拿起维权武器与不法商业行为抗争呢?这是因为,消费者当前还处于尴尬的弱势地位。

  据清华大学的一份调查显示,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50%以上的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也会保持沉默,只有25%左右的消费者会与商家进行交涉,还有20%左右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只有极少数消费者会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采访中,有专家表示:“在公共产品以及服务的提供方面,个体消费者几乎没有任何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也大多不能通过相关的组织实现话语权,对于政府相关消费政策的制定几乎没有影响力。”

  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上帝”的称号由来已久,但这个称号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太多福音。虽然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具有选择权,但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还是难免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很多生产者和经营者并没有理解“上帝”的真正含义,虽然我国早已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在法律覆盖面以及执行力上还难以令人满意,没有为保护消费者起到应有作用。

  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已经超过了1万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也达到了3255元,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与之相对的是,消费者的整体安全感却在下降。曾经惊动中央的“大头娃娃”事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如何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提高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度,应成为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着重考虑的问题。

消费环境优劣影响经济发展

  目前,中国企业不负社会责任的问题还很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不久前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并非只是评价企业道德高下的标准,而且也是进入国际市场实实在在的门槛。中国企业刚刚走上国际化之路,就遭遇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社会责任检验,并由此决定是否允许中国企业进入其市场。” 一些不讲诚信的中国企业只能在低层次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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