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认为,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的存在,使政府成为农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唯一仲裁者,它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
现行做法对农民十分不利,因为它造成农户不能分享自己的土地在城市市场产生的增值收益。与此同时,农户所获得的土地补偿只与其农用价值相关,常常只是其农用价值的若干倍,远远低于它们在城市被作为他用时的价值。
在过往的农地征用纠纷中,补偿额度通常不能让农户满意,最终导致农户上访或者不愿意搬迁乃至做出其他过激举动。李学芳表示,只要产权不清楚,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保障,那么,补偿是不可能公正的。“没有一个农地产权交易的市场,就不可能有农地的市场价格,那又怎么可能有按照市价补偿的可能性?解决征地环节矛盾的关键不在提高补偿标准,而在界定产权。”
韩俊也认为,中国土地政策改革需要采取整合性方法,应该在统一与平等对待城市和农村土地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导下,采取稳健的步骤来整合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市场、土地权利及城乡规划与管理,减少政府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