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的活跃,使一些地区出现了“调剂商行”这种类似地下钱庄的机构。该机构利用存款、流通物资、二手房、二手车的抵押进行资金调剂。在一些行业内,还出现了“商业信用交易体系”这样的新兴机构,以会员制、封闭管理的方式打造资金供给链。
民间融资的形式在不断翻新。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员宋泓均博士认为,调剂商行由于以物资作为抵押担保,大多属于正常民间融资。而“商业信用交易体系”类型的机构,是自发形成的诚信体系,申请加入体系者要通过资质考察,或找当地有名望的人作担保。该体系里的会员之间可以根据每人的需求进行交易或达成合作。这从根本上为民间融资设置了一道保护网,降低了风险。
民间融资大多数是基于某种较亲密的社会关系,债权人常常碍于情面,在对方不履行基本保障手续的情况下,草草借贷。当情况发生恶化,也未能及时追索,使自己处于不利状况。由于缺少起码的法律知识,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导致利益受损,甚至“鸡飞蛋打”。于是,一些正常的民间融资在产生纠纷后,被打上非法的烙印,成为非法集资。
民间融资阳光化需要政府以身作则
在有“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称的温州地区,民间借贷资本十分庞大而活跃。在流向上,民间借贷资本与银行信贷资本之间存在“你退我进”的现象。在利率上,两者也存在很大关联。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常务副院长戴海东教授说,温州大大小小的老板,起步阶段都离不开民间融资,没有民间金融就没有“温州模式”的诞生。例如温州德力西集团老总胡成中,在企业发展初期,需要30万元建一个产品检测中心,由于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他就从民间借了30万元,建成了企业的关键部门生产检测中心。
福建省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表示,“民间金融的活跃说明,对于地下金融,光靠堵是堵不住的。缺乏监管反而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必须变堵为疏,让其阳光化,政府需要以身作则。”
有专家认为,政府为民间资本“开渠”,首先要想到给民间资本怎样的渠道,要舍得让利于民。把桥梁、高速公路等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拿出来招商引资,并破除民间资本禁入的壁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就是对民间资本的一种真正让利。近来,上海、武汉、张家港等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都采取了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吸收私人投资。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周景彤认为,除了加大查处违法地下金融力度外,政府要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春正表示,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一直是难以突破的瓶颈。除了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有关政策滞后也限制了境外创业资本来中国投资的欲望。发改委已重点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和培训三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