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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华为员工之死的反思
作者:易水寒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5日   

  编者按
  华为员工张锐的死或许仅仅是个个案,但却折射出了许多现实问题。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这个话题,已经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施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在新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可以预见,新劳动法在理顺劳资双方关系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仅仅靠一部法律,或许很难协调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劳动者的生存空间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更需要劳动和生存环境上的真正和谐,消除劳动者们心灵深处的顾虑和不安。在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张锐的死,将华为再一次推上了风口浪尖。善良的网友,好事的媒体,将所有的炮火对准了华为,“床垫文化”再次成为众矢之的;加班沦为“资本主义”的罪恶代名词;张锐摇身一变,扮演了现代“包身工”;华为则成了“血汗工厂”的代名词。

  但是,仔细想想,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吗?

谁害死了张锐

  无疑,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并且,竞争还将越来越严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垄断的破除,几乎所有行业都将面临残酷的淘汰赛。特别是国际大企业不断进入中国,中国企业的企业管理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就显得越发惨烈。同时,中国真正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才不到十年时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社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人们的生存压力骤增,有些人的适应能力一时无法快速调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是,社会并没有给那些调整不及时、不彻底的人留下什么机会。因为市场根本没有给那些调整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留下什么机会。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不能全身心投入竞争,不能快速地获得自己的市场地位,不能迅速打造企业的竞争力,那么,这家企业的命运就是被市场无情淘汰。

  从职业的角度讲,张锐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同交易。张锐作为一名知识工作者,在入职后,应视为与企业签订了一份合约,用自己的工作、知识和智慧为企业创造价值,并获取企业给付的薪酬。合同一旦正式实施,双方都应该遵守合约所规定承担的责任,员工应该及时完成合约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企业应该及时给付员工报酬。

  当然,企业与员工并非是赤裸裸的买卖关系。一方面,企业要发挥员工最大的能动性和价值,就必须给于员工相应的关怀。而员工,因为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也有义务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有限度的超值付出。在这一点上,华为做得确实不够到位,如果能够尽早发现张锐情绪上的问题,或许事件不会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也不会以一条生命为代价,引发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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