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高端 | 资本市场 | 专栏
 公司产业 | 机构视点 | 律案精读 | 往期回顾
 投稿 | 编辑部故事 | 商城
 图片故事| 博客| 论坛| 广告| 活动
当前位置:新财经 >> 律案精读 >> 正文
律案精读
案例背景
作者:董正伟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7日   

  北京市首起《物权法》维权案延期开庭

  60岁的沈先生是个体户。1998年,他花120万元从朋友闫某处低价购得6套昌平镇永安里小区的房屋,次年6月,拿到了这6套房屋的产权证。2007年9月初,北京中佳信拍卖有限公司忽然找上门,赶走了这6套房屋里的租户,并在9月底将房屋先后拍卖。

  自己合理购买的房屋无故被查封拍卖,房主沈先生感到莫名其妙。拍卖公司回复称,上述房子的卖主闫某于2002年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在没收财产的过程中,法院认定沈先生的6套房屋属于闫某财产,因此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9月底,沈先生将中佳信拍卖公司诉至昌平法院。开庭前,沈先生要求追加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4条和第64条为依据进行审理,即“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沈先生认为,自己是这6套房产的所有权人,北京中佳信拍卖有限公司无权侵占自己的房产,更无权拍卖该房产。他起诉要求拍卖公司停止侵权,从自己家中搬走,停止拍卖房屋的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案原定于10月初开庭,但据称因被告传票未及时送达而延期审理。截至发稿时仍没有进展。

  有媒体报道称,这是北京市法院受理的首起运用《物权法》维权的案件。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下一篇:没有了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新文章
案例背景
破产管理人实务问题研究(全
破产管理人的困惑
贴牌企业如何应对召回风险
网络交易引发监管难题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券商借壳第一案遭调查
广发证券深陷内幕交易门
贺芳简介
重拳制裁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相关文章
案例背景
物权法面临实施尴尬
  阅读排行
周正毅“二进宫”拷问
帅康为知识产权而战
BT模式下 银行该做何反
股民集体诉讼维权路上
案例背景 东方电子遭股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雁过留声
站长:新财经 站长信箱:sunhaibo2000@vip.sina.com

新财经网络开发 @ Www.Xincaijing.com 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