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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案精读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作者:董正伟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7月30日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何发展不起来?一是政府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二是开发商不希望、并给政府施压;三是民众不认可。因为经济适用房不适用,廉租房不廉价,反而成为滋生腐败的根源。合作建房为何叫好不叫座?一是政府不支持,合作建房发展了,政府将损失很多利益;二是开发商不支持,分明是抢他们的饭碗;三是组织实施措施不当;四是银行不配合。根本原因是合作建房有利于民众,不利于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

  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合作建房一再让民众失望后,民众将希望寄托在了“小产权”房上。“小产权”房如何合法化?如果和商品房一样,履行所有房地产开发报批程序,那么,价格自然大幅上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鉴于此,政府应该立法鼓励“合作建房”,把“小产权”房纳入合作建房体系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较好办法。

  “合作建房”的好处是减少了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地价炒作和商品房交易税费,因而价格比较低。目前的情形是“小产权”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购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既然如此,可以现有的“小产权”房居住小区为单位,“购房者”联合起来达成合作建房协议,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合法的房产手续,尔后组建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样既解决了“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又避免了商品房正常开发程序的高房价。

  “小产权”房的购房者已经客观形成了一个群体,注册一个现成的“住房合作社”,依法补办土地房产证。这当然需要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并给予有关税费的减免优惠。这样,“小产权”房就变成了“合作建房”,并由此开创合作建房的新思路。

  董正伟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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