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环节监管缺位 淘宝网是国内目前最大的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每天的交易额都在增加,个人和企业在淘宝网注册开店数量也与日俱增。网站是一个传播平台,运营商靠浏览量的不断增加吸引广告投入。网络运营商为了提高网站的知名度、浏览量,对网上开店要求不严。在网上开店,运营商并不验证“店主”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在虚拟世界里,网上开店者的身份和资信、资产状况都是未知数,因而商品的质量和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都潜藏着极大的风险。经营者身份不明、地址不清给消费者维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困难。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偷税问题仅仅是网络交易违法显现的一个侧面。更多的法律风险是网店经营者以商品交易为名实施的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典型的事例就是一些人以虚拟身份开办网上商店,以商品图片骗取消费者信任,收取货款后不发货,或者发货不实、质量低劣,或者一货多卖,或者借机敲诈消费者等。还有一些网站利用会员卡形式销售货物,等到消费者把钱汇入网络公司账户后,公司就消失了。目前,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实施欺诈性交易或者诈骗犯罪等行为,正处于高发期。
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好处是繁荣了市场,便利了民众生活。但是,越来越多的网上交易也暴露出法律监管的不到位,网络运营商对网店经营者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权利义务一致性是基本的社会公平原则,电子商务运营商、网店经营者和网络监管部门只有在责、权、利明确,并得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才能构建和谐的网上交易安全平台。
及早立法,税收宜实施差异化
网络商家数以万计,经营者身份不明、地址不清,如何确保每一笔交易都依法纳税,是税务机关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不解决网店开办的法律监管程序,难以保证网店守法经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已刻不容缓。但如果忽略网店经营者身份的多样化,进行“一刀切”的征税方式,也显然有失公平。
由于社会劳动力资源丰富,社会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悬殊,“就业难”造成的社会矛盾突出,不少大学生毕业即面临失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迅速发展,网络交易的红火,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部分失业者和低收入人群的生存问题。同时,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提供了创业机会,降低了创业成本。
一方面,网络交易面临着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另一方面,网上交易税收监管如果过于严格将导致年轻人创业成本增加。因此,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等税种的大众化将增加一般民众的税收负担,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鉴于此,可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视具体情况对低收入人群和学生创业者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减免。这样,在规范网上店主依法经营的同时,给予年轻人创业的空间和机会,也有利于社会和谐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