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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命悬新邮政法
作者: 彭化英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06日   

  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

  2002年,国家邮政局下发“64号文”明确规定,500克以下信件为EMS的专营范围,其他物流企业不得涉足。

  由于此规定对民营快递公司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不少民营快递公司愤然要求修改现行《邮政法》。新《邮政法》的起草工作由国家邮政总局负责,整个修改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自2002年4月开始。到目前为止,《邮政法》的修改已八易其稿,但仍未最终通过人大审议。民营快递的企业主们时刻留意着新法动向,可以说,新法出台将决定他们企业的生死存亡。

《邮政法》修改事关民营快递企业生死

  “这次豁出去了,我就是那只出头鸟,吊销营业执照也无所谓。”敢甩下这狠话的人是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在关注《邮政法》修改的这几年中,他已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新修改的《邮政法》就这样出台,我准备打一场官司。”似乎刘和平已经被逼上梁山。

  《邮政法》修改后会怎样出台?刘和平又为何会被逼上梁山?

  目前实施的《邮政法》还是1986年的版本。近几年,《邮政法》一直在进行修改,却一直没有通过。真正将民营快递企业的愤怒推向极点的是第七次修改稿。

  草案第七稿第十条中规定: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民营快递企业的生死令牌就在“单件重量350克”这几个字上。如果依此执行,那将意味着350克以下的国内信件全部被邮政垄断,民营企业只能经营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那么,350克是什么样的概念呢?目前,市场上350克以上的信件和包裹不到快递总量的10%。重量在350克以下的快递一旦被垄断,数万家民营快递企业必然“无饭可吃”,90%的中国民营快递企业可能会消失,同时,还会造成上百万人失业。

  为此,刘和平义愤填膺地表示,“第七稿如果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一部‘枪毙’全国所有民营快递企业的‘恶法’,一部不具有操作性的‘恶法’,将把国内快递行业推向悬崖。”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指出:“《邮政法》第七稿不仅没有将原有的普遍服务移入市场经济,更通过邮政专营制度将快递业纳入到垄断体制中,这是违背改革原则的。”他认为,第七稿将行政规定强加在市场导向之上,忽略了消费者对于快递市场的需求。

  第七稿让民营企业感到恐惧,自己辛苦创下的基业很有可能因一部法律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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