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涛表示:“政府首先要排除推广太阳能使用的障碍(有的开发商不让太阳能热水器上房顶)。若能给予补贴最好,如给边远地区学校、医院和农户购买热水器给予一定补贴,使之成为惠及‘三农’的重要措施。此外,也希望政府能给企业部分返税,使企业有财力投入技术研发和扩大生产规模。”
力诺瑞特总经理申文明则呼吁:“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标准,要有一个主管部门,对行业进行引导,帮助太阳能产业发展。”
皇明董事长黄鸣同样认为:“相对国外,我们的政府对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做得还很不够,政府应该超常规地对待太阳能发展,因为节能减排的压力如此紧迫。”
《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大家都表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可再生能源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发展太阳能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缺乏细则是这个法案的根本问题,尤其缺乏支持措施。比如,太阳能作为环保节能产品在法律上还未被认定,还没有享受15%的税率优惠。申文明更是呼吁:“对于鼓励推广应有具体的指标和相应的奖励,这样法律就落到实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