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已成为制造富翁的重要机器。继宁波银行、南京银行之后,近日又爆出杭州银行制造职工百万富翁的新闻。
报道说,尚未上市、处于静默期的杭州银行日前集中向B股上市公司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转让了2559.32万股员工股,变现近2.5亿元。约百名职工成为此次交易的受益者,在此次售股中成为百万富翁。他们以每股2.5元的成本持股,以9.7元的价格成交,收益近4倍,持股长则三年、短则一年,毫无风险,坐享巨利。他们得感谢目前的政策,让他们有空子可钻;也得庆幸自己有眼力,在上市有望的商业银行就职。
这条富翁流水线已经快被中小股民的唾沫星子淹灭,但还是有办法坚持不倒。究其原因,实在是其中的利益过于诱人,谁会因为唾沫星子放弃唾手可得的大蛋糕呢?杭州银行尚未上市,职工股就能以近4倍的收益在产权交易市场出售,可见这些“小非”的暴利。
这条富翁流水制造线是资本市场不公的体现。动辄4、5倍以上的收益是建立在二级市场溢价、也就是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剥夺的基础之上的。
笔者绝不是眼馋,见不得别人发财。事实上,在成熟市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也存在差价,但一般都控制在30%以内,这是风险与机会成本的收益。如果差价悬殊,就是集体性盘剥二级市场的股东利益,那不仅要引起众怒,监管层也难辞其咎,因为这是在掘二级市场的根基,迟早会让股市大厦倒塌。机会与风险收益允许存在,但不应该成为制造暴利的摇篮。
有关部门已经看到了激励机制的不公,“叫停”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没有理由对更为不公的职工持股制等视而不见。
有媒体报道,国家有关部门拟对金融企业员工持股制定新规:上市金融企业员工持股比例均不得超过5%,包括首次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证券公司、城商行都要遵守此比例。果真如此的话,杭州银行提前兑现之举就有规避日后政策之嫌。
据杭州银行发布的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杭州银行的总股本为13.21亿股,按照上述比例,意味着员工持股总数不能超过6600万股。从杭州银行历年年报来看,内部持股总量约为1.78亿股,超过了政策规定的上限。由此可以推想,杭州银行此举是职工股套现的第一步,他们以产权交易略降收益的方式,规避日后的政策风险和上市障碍,而不是从根本上对职工股进行清理。
有关部门有必要尽快明确上市公司的职工持股比例上限,并以“小非”上市即刻流通的方式,降低其二级市场溢价,用市场的办法稀释内部人收益,将道德风险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而且要尽早推出细则,否则,其他上市公司完全可以通过与交易商协议转让、利益分成等方式绕开政策。到那时,政策需要打补丁的情况将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