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体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体育产业已经成为体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突出。
在体育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市场开发对促进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与过去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办体育的情形相比,我们加大了市场开发力度,体育发展资金的来源渠道也不断拓宽,体育无形资产的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水平不断增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正在成为体育产业新的亮点,体育为社会创造着前所未有的价值和财富。体育与经济互动共存,正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
奥运前后营销区别
《新财经》:中国奥委会2009~2012年企业合作计划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
王钧:中国奥委会此次的赞助计划以“多方共赢、可持续”原则为指导,与往届相比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首次全面引入中国奥林匹克运动合作伙伴概念,不仅是中国体育代表团的赞助,还与优秀企业培养长远、共赢的合作,更好地推广奥林匹克运动。
二、首次将该周期十一项国际综合性赛事的中国体育代表团相关权益全部囊括,以扩展、丰富合作企业的营销平台。同时,更突出赞助企业与中国奥委会合作的独家地位,尽可能帮助强化企业竞争性优势。
三、丰富了赞助权益,特别是增加了在未来奥运会上进行现场展示的权利和通过中国奥委会购买奥运会票务的权利。不仅展示中国体育的国际形象,同时为合作企业提供国际性的展示和发展平台。
《新财经》:作为中国奥委会的核心子品牌,中国体育代表团在2009~2012年市场开发计划中占据什么样的地位?对于合作企业有怎样的营销机会?
王钧:中国体育代表团是中国奥委会众多工作的核心之一,在新奥运周期的市场开发计划中,赞助权益就包括了中国体育代表团的相关权益。这意味着,中国体育代表团将在新周期市场开发计划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对于合作企业来说,中国体育代表团将带来强大的营销机会。国际赛事是中国杰出运动员实现奥林匹克梦想的平台,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巅峰。奥运会通过媒体的高调宣传,以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极佳表现,使企业在参与国际赛事时也能吸引广大公众的关注。
《新财经》:目前存在着很多破坏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现象,请问如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王钧:侵权问题是存在的,而且是多方面的。一些不规范的企业冒用中国奥委会的体育资源进行商业宣传,对于这种侵权行为,我们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打击力度正不断加大。此外,如果中国奥委会的单项协会及其合作企业的商业开发侵犯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