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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之中国怪现象
作者:张 程    来源:新财经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17日   



  企业盲目跟风,大进大出。产业脆弱不堪,大起大落。是为怪象之二。

怪现象之三: 80%是“违规”产品

  按照1999年颁布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按照这个标准检验,现在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80%都是违规产品。

  工商执法部门当然很清楚这个情况。“他们蜂拥而来,扣车罚款,把企业当成他们的提款机了。罚款最多的项目就是‘超重’。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有几个不超重啊。所以,他拿杆大秤就可以到企业随便提钱。”说到此,倪捷颇为气愤。

  是企业错了?还是标准有问题?

  金华绿源公司董事长倪捷回答很干脆:“标准的问题!”

  江苏新日公司总经理赵学中也认为:“这个标准最大的伤害就是对行业发展导向的影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和老百姓需求的满足。”

  由于法不责众,看好这个行当,并快速跟进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企业为什么要违规?因为消费者希望自己的车快点,他们喜欢“轻摩化产品”,“不超标就没人用你的车”。  

  正常的市场规范是:“标准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时,就应该按照需求改变标准。”

  “黑市人口” 违规出生,市场需求产销两旺。成为行业怪现象之三。

怪现象之四:行业协会与企业窝里斗 

  2004年,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自协)向国家标委会上报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由于标准的“非摩托化”倾向,引起了行业企业的极大不满。若按此标准考核,所有企业生产的车辆,绝大部分都是违规产品。

  于是,全国110多家企业揭竿而起,联名上书国家标委会,要求国家标委会暂缓批准“新国标”的报批稿。国家标委会在标准发布前夕同意了企业的要求,“新国标”文本被退回中自协。

  随后,行业协会与企业开展了标准制定的讨论,但一直是吵吵闹闹,内耗不断,什么标准也没制定出来。期间,以倪捷为代表的“轻摩化”派和以中自协理事长王凤和为代表的“反轻摩化”派,在各大媒体上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吵。

  双方争执的焦点是: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究竟该是多少?该不该限制车辆的重量?王凤和一直坚持摩托化的电动自行车就不是自行车了,好像不是自行车就不应该发展。其立论颇为荒谬。汽车刚开始产生时,还不是用马拉的呢,难道就因此要扼杀汽车的发展?

  为什么王凤和会玩这样的文字游戏呢?倪捷认为对方是害怕损害自身的既得利益。因为电动自行车一旦轻摩托化了,就有可能不再归自行车协会管理。那它就不能再收费了。

  行业协会本应是企业的代言人,为企业服务,为行业发展建言,但中自协却与企业大唱反调,还在内部往死里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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