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年,全国有90名高管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自己手中的股票套现。而据最近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到目前为止,有10余家公司的高管“主动请辞”,其中几位原高管在辞职后已经实现了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套现。自2007年12月至今,中小板有30多家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减持自家公司的股票,共计变现近6亿元。显然,这一比例,与高管持股市值相比,是比较小的。
高管套现市值与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相比,更是微不足道。截至2008年3月7日,沪市总市值为22.3万亿元,流通市值为6.5万亿元;深市总市值为5.6万亿元,流通市值为2.8万亿元;沪深股市的流通市值之和达到9.3万亿元。近6亿元的套现仅为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十万分之六。
皮海洲: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行为是不受法律法规限制的,但这种做法对证券市场的危害却是不容低估的。目前,“大小非”解禁已令市场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如果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高管选择“辞职套现”,那么,此举将进一步加剧限售股解禁的压力。另外,上市公司高管是最熟悉公司发展情况的,但为了套现股票甚至不惜辞去高管之职,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些高管对公司的未来不再看好,认为公司的股票上涨空间已经不大了。如此一来,公众投资者又如何对这些公司充满信心呢?同时,上市公司高管是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这样的核心人物,甚至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副总裁都辞职了,又怎能不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呢?此外,“辞职套现”还有可能引发内幕交易及其他不规范的行为发生。毕竟这些高管们即使是辞职了,但有关的人脉关系还在,要获得确切的内幕信息并不难。
高管辞职套现对于中国股市来说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一方面,表明某些上市公司的高管缺少基本的职业道德,面对利益,他们可以放弃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显然并非中国股市之福,并非投资者之福。另一方面,表明我们的股市仍然是一个“公共的牧场”,上市公司可以随意圈钱,大股东可以谋取自己的利益,如今,就连上市公司高管也加入到套现的行列中来了。既然谁都可以到股市里来捞一把,那么,最终牺牲的就只能是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从制度上遏制高管套现
《新财经》:既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漏洞,是否应该从法律法规上加以完善?对于股权激励制度,是否也存在缺陷?
马红漫:所谓高管辞职套现只不过是实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博弈的表现之一。因此,单纯就事论事地针对高管套现行为来完善法规,显然无法击中问题的要害。面对产业资本认为高估的股价,即便高管无法实现套现愿望,同样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来谋求私利,比如肆意高价再融资圈钱。这也正是当初股权无法流通时,产业资本利用高估股价牟利的最流行的做法。对此,单纯依靠所谓完善立法的思路,是根本无法逐一化解各种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