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许多公司依然在或明或暗继续“作恶”。公司商业行为中作恶 的力量,绝非一种向上的、积极的力量,而是一种商业社会中的“黑势力”
Don’t be evil( 不作恶 ) !
人们大都知道,“不作恶”一直被谷歌奉为公司的信条。谷歌借以提醒自己:在做任何产品的时候都首先要 考虑以“不作恶”为前提。
事实上,“不作恶”是一个道德底线,就像“不做假账”一样,但真正能守得住的人并不多。谷歌如是,中 国其他一些企业也如是。腾讯、奇虎 360、蒙牛、伊利⋯⋯2010 年,中国公司的启蒙元年,这些企业的行为和身 影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谷歌,有谁能不作恶
2010 年新年伊始,谷歌就惹急了苹果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1 月 27 日,在发布 iPad 后的公司内部会议上, 乔布斯表示:谷歌所谓“不作恶”的信条完全是“扯淡”。“他们想干掉 iPhone,但我们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
前后相隔不久,谷歌的“不作恶”也遭到了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与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的炮轰, 前者告诫谷歌别给自己失败找借口;后者批评谷歌不懂得企业级搜索,须遵守驻在国法律。到了今天,几乎已没 人还相信谷歌“不作恶”的承诺。而且,随着谷歌实力的壮大,它以更新鲜的例子供给人们佐证观点。
进入 2010 年以来,谷歌官司不断。因宏大的数字图书馆计划招致的诉讼接二连三;2 月 24 日,在意大利, 因侵犯隐私罪,公司 3 名高管被判处 6 个月有期徒刑;同时,欧盟委员会启动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随后,谷歌 推出的一项名叫“Buzz”的社交网络服务备受指责;5 月份,谷歌被迫承认:在过去超过三年中,它的街景车在 拍摄图片过程中,同时也扫描了用户的无线网络,此项服务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调查⋯⋯
利用庞大的资本四下并购和展开跨行业业务,谷歌编织的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垄断网络,到最后,其垄断不仅 仅止于公司和产业层面,而将凌驾于文化和政治之上。目前,谷歌被投诉的内容涉及其已经从事的各个市场领域。 包括它在相关领域中采取的强硬立场,运营方面的一些秘密,等等。谷歌触怒的不只是用户、竞争对手和作家、 出版商们,它更触怒了多国网络监管部门和反垄断机构。当其官司缠身,产品广受批评,它怎敢再说自己“不作恶”?
在中国,谷歌中国更是直接触动了中国政府的管理之剑。谷歌来到中国后,就发生了违规 ICP 资格、涉黄、 侵犯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问题。
最终,2010 年 3 月,谷歌中国选择了离开中国大陆。尽管许多用户对其恋恋不舍,但这一全球搜索市场巨头“不 作恶”的信条已然变味。牢记用户的信任是其提倡的“不作恶”信条中重要的一部分,当谷歌高调宣布退出中国 市场时,显然没有考虑中国用户。
谷歌公司曾反复解释,认为外界对其“不作恶”信条有误解。由于该宗旨的设立,公众多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这 家网络搜索巨头。当一些人对谷歌的所作所为不满意时,很容易拿“不作恶”来说事,即使只是个人感受。在很多 时候,谷歌成了众矢之的。
无论如何,谷歌因为隐私保护政策饱受批评。对于一家以盈利目标为驱动力的公司而言,“永不作恶”的目 标是难以长期坚持下去的,因为企业无法拒绝各样的牵扯和利益诱惑。
“西方不少公司以利益为先,滥用网络自由,暴露出其标榜的‘不作恶’的虚伪性。”上海社科院国际问题 研究中心学者赵国军一针见血地作出上述分析。在西方,比如硅谷,“作恶”时而是被守成者拿来贴到创新者、 挑战者脸上的标签,时而是进攻者挑战垄断的武器。中国也是这样。
“不作恶”是对美丽世界的一种向往。
3Q 大战,互联网之陌生面孔
遗憾的是,与硅谷相比,国内的互联网行业有时就如同荒野丛林。在硅谷,每隔三两年就会出现一拨创富的 大公司与崭新的商业模式,互联网应用能保持不断升级。而充斥于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却从来都是近乎抄袭的模 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