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并购贷款业务开办以来,各大银行纷纷推出了相关项目。有机构认为,并购贷款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一直以来,并购项目的成功率极低,所以,并购贷款的风险也非常大
并购贷款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理念、服务水平,特别是对企业并购方面的经验要求都非常高。但是,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这方面的资源储备远远不够。
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并购贷款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较高。在并购贷款放开之前,国内企业并购多是采取传统的融资方式,以企业自身资产和股权抵押作担保。并购贷款的最大特点,不是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作为借款条件,而是以被并购对象的偿债能力作为条件。
所以,在抵押担保环节上,一定是以被并购对象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如果资产不足,再用借款人资产进行担保。在并购贷款中,商业银行实际上成了收购方“债务”的“债主”,稍有失衡,并购贷款就等同于“风险贷款”。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并购业务方面的市场经验、专业人才储备、风险识别与控制方面都是空白。可以说,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并不具备承接、操作并购贷款业务的系统化能力。
并购贷款的法律风险
并购贷款中的法律风险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进行详尽和有效的法律尽职调查难度较大。传统上,中资银行会偏向于关注借款人或项目的财务、经营、管理和市场等风险,对于法律风险则主要关注其有无合法的主体资格,章程的相关内容以及项目是否已获得必要的审批等相对简单的事项,而且通常不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调查。在并购贷款中,这样的情况需要改变。
并购本身具有复杂的特性和高风险性,这就需要银行对与并购相关的各个事项——包括主体资格、资产与业务、交易结构、担保安排、批准与登记、劳动关系、关联交易、诉讼与合规、对外投资等,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这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一方面缺乏针对并购的法律调查经验,另一方面,中资银行暂时还缺乏富有并购经验的专才。
此外,详尽只是调查中的一面,而更为重要的是进行有效的调查。未能通过调查发现相关问题将会是很糟糕的事情。对于并购方来说,可能埋下了失败的伏笔,而对于提供并购资金的银行而言,并购的失败意味着贷款的风险。
其次,来自于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的法律风险。并购方会从未来整合的需要、减少税负以及审批的简便性等各个角度提出不同的交易结构。比如,为降低审批级别,可能会分拆项目;为降低税负,可能会规避甚至挑战法律规定。此外,相对于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中并购方会承接目标企业的全部既有风险,而把贷款借给为并购目的新设的子公司。这样,贷款风险就会集中在这家并无其他现金流和资产的子公司身上,银行只能依赖于担保安排或其他法律安排进行风险控制。因此,在不同的交易结构和并购方式下,风险的来源和程度也会有所不同。